跳至主要內容
郵箱
Facebook
Whatsapp
微博
X
EN
EN
繁
繁
文字大小
搜索
主页
登记
取消登记
查阅登记状况
联络我们
取消登记
提交任何个人资料前,请
细阅
此声明。
收集个人资料声明
收集资料的目的
申請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會供衞生署(本署)作下列用途:
处理你的申请和核实你的身分资料;及
进行相关资料整理。
就有关申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纯属自愿。若你未能提供足够资料,本署可能无法办理你的申请。
接受转介人的类别
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,在有需要的情况下,可能会向其他政府决策局 / 部门或相关机构披露,作上述第1段所述用途。除此之外,资料只会在你同意作出该种披露或作出该种披露是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(《条例》)所允许的情况下,才向有关方面披露。
查阅个人资料
根据《条例》第18及22条和附表1第6原则所述,你有权查阅和修正你的个人资料,包括索取你在上述第1段所述的情况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副本。本署应查阅要求而提供个人资料的副本时会收取行政费用。
如本署未能完成办理你的申请,或当我们已取消你在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(名册)的登记后,相关的网上申请表格将会被删除。申请表格删除后,本署可能无法按上述第3段所述方式应查阅要求而提供资料。
个人资料保障措施及保存
本署会根据《条例》之规定及根据个人资料的性质,采取一切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方法,确保所有个人资料准确无误、安全和保密地保存以防止未经授权或意外的接达、处理、删除或其他使用,并会遵照有关规定处理有关更正及查阅资料的事宜。
查询
如就本申请表格所收集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查询,包括要求查阅或修正有关资料,可向本署名册管理主任提出。
香港
湾仔
轩尼诗道139号
中国海外大厦
8楼
A-D室
2961 8441
2127 4926
codr@dh.gov.hk
本人已阅读丶明白并同意继续申请。
页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