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你未能提供所需資料,本署可能無法處理你的申請。
若你選擇親身或在網上申請登記,申請過程中可同時完成身分核實。若你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申請,當收到你的申請後,本署職員會處理你的申請。完成處理你的登記申請後,你的意願便會記錄在名冊內。
一般而言,在網上申請登記,可更快捷完成登記程序。至於親身登記或以郵寄 / 傳真方式遞交的申請,將會在遞交申請表格後十四天內收到本署的書面通知,如沒有收到本署的書面通知,請致電2961 8441 / 傳真至2127 4926或電郵至 codr@dh.gov.hk 向本署名冊辦事處查詢。
成功登記後,你便無須隨身攜帶器官捐贈證(如有)。本署也不會向你發出器官捐贈證。我們呼籲已簽署器官捐贈證的市民於名冊登記,以便有效地確認市民捐贈器官的意願及作出相應的安排。
如透過「智方便」遞交申請,你可使用「填表通」填寫你的個人資料(包括香港身份證號碼和英文姓名)完成名冊申請。你的身分亦同時被核實。
登記純屬自願,費用全免。
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後,如需要更改登記記錄(例如希望更改願意捐贈的器官或其他個人資料),只需重新遞交登記申請。你的記錄將會被更新。